一、政策背景:山东省医疗保障局印发《关于新增药学类医疗服务项目价格的通知》(鲁医保发〔2024〕10号)文件,新增3项医疗服务价格项目,潍坊市同步新增。 二、政策名称: 《关于新增药学类医疗服务项目价格的通知》(潍医保发〔2024〕21号) 三、政策依据:山东省医疗保障局《关于新增药学类医疗服务项目价格的通知》(鲁医保发〔2024〕10号)
为进一步加强潍坊市居住区绿化管理,规范居住区绿化调整行为,优化绿地结构和景观,营造优美宜居的生活环境,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制定了《潍坊市城市居住区绿化调整实施办法》。现就本办法政策解读如下:一、制定背景随着潍坊市城市绿化工作的不断发展,居住区绿化的调整需要进一步明确和规范,为了更好地贯彻落实《潍坊市城市绿化条例》,规范潍坊市居住区绿化调整工作,我局会同市住建局组织专门力量,
按照国家统一部署,经省政府同意并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批准,近日,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财政厅印发《关于2024年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知》(鲁人社发〔2024〕4号),从2024年1月1日起,为2023年12月31日前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已按规定办理退休(职)手续并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的退休人员调整基本养老金。在具体调整办法上,按国家要求,采取定额调整、挂钩调整和适当倾斜“三结合”的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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