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我中心收到青岛中外运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报送的相关申请材料。根据《上海国际能源交易中心交割细则》等有关规定,经研究决定: 一、同意青岛中外运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20号胶期货交割仓库核定库容由4万吨增加至7万吨,启用库容由4万吨增加至7万吨。 二、自公告之日起,青岛中外运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应按调整后的库容开展20号胶期货交割仓库的各项业务,严格执行有关规定,加强管理,确保交割仓库业务的正常有序
近日,我中心收到厦门象屿速传供应链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报送的相关申请材料。根据《上海国际能源交易中心交割细则》等有关规定,经研究决定: 一、同意厦门象屿速传供应链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成为我中心20号胶期货交割仓库。 二、自公告之日起,同意厦门象屿速传供应链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位于山东省青岛前湾保税港区月湾路33号仓库作为20号胶期货存放点,核定库容2.5万吨,启用库容2.5万吨。 各有关单位应高度重视,
各会员单位: 根据《郑州商品交易所期货交易风险控制管理办法》第九条规定,经研究决定,自2024年7月22日结算时起,菜粕期货2409合约的交易保证金标准调整为10%,涨跌停板幅度调整为9%。 按规则规定执行的交易保证金标准和涨跌停板幅度高于上述标准的,仍按相关规定执行。 特此通知。
根据《上海期货交易所指定交割仓库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经研究决定: 一、取消江苏天诺道路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苏天诺)石油沥青期货交割仓库的资格; 二、取消辽宁华路特种沥青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辽宁华路)石油沥青期货交割厂库的资格;辽宁华路生产的“华路”牌道路石油沥青仍为我所沥青期货注册商品,可用于注册仓单及期货交割。 三、自公告之日起,江苏天诺及辽宁华路不再开展我所交割库的各项业务。 特此
《上海期货交易所异常交易行为管理办法(修订版)》已经上海期货交易所理事会审议通过,并已报告中国证监会,现予以发布,自2024年10月25日实施。 《上海期货交易所异常交易行为管理办法》条文修订对照表 注:加删除线表示删除内容,字体加粗表示新增内容 修订方案 2021年11月26日版本 第九条 因套期保值交易、立即全部成交否则自动撤销指令(FOK)和立即成交剩余指令自动撤销指
根据《上海国际能源交易中心异常交易行为管理细则》第九条规定,经研究决定,自2024年10月25日(即10月24日晚连续交易)起,在实施申报费收费的合约上,由立即全部成交否则自动撤销指令(FOK)和立即成交剩余指令自动撤销指令(FAK)产生的频繁报撤单行为构成异常交易行为,由其他交易指令产生的频繁报撤单行为不构成异常交易行为。 特此通知。
根据《上海期货交易所异常交易行为管理办法》第九条规定,经研究决定,自2024年10月25日(即10月24日晚连续交易)起,在实施申报费收费的合约上,由立即全部成交否则自动撤销指令(FOK)和立即成交剩余指令自动撤销指令(FAK)产生的频繁报撤单行为构成异常交易行为,由其他交易指令产生的频繁报撤单行为不构成异常交易行为。 特此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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