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潍坊市中心城区建筑垃圾管理办法》已经于2023年12月27日市政府第四十五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于2024年3月1日起施行。现就有关情况解读如下:一、出台背景2010年,潍坊市出台《中心城区建筑垃圾管理办法》,对建筑垃圾的产生、收集、运输、处置等方面作出规定。2019年,潍坊市实施集中审批制度改革,《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相继出台,《办法》部分条款已不适应经济社会发展
一、制定背景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文化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文化和旅游工作的重要论述,推动全市旅游住宿业高质量发展,努力打造国家级休闲旅游城市,加快建设实力强品质优生活美的更好潍坊,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促进全省旅游住宿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的通知》(鲁政办字〔2023〕83号)有关要求,制定此政策措施。二、起草依据依据《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促进全省旅游住宿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的通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要求和省自然资源厅部署,潍坊市完成了新一轮城区土地级别调整与基准地价更新工作。城区基准地价更新成果已经市政府批准,市政府办公室印发了《关于公布潍坊市城区土地级别调整与基准地价更新成果的通知》(潍政办发〔2024〕1号),于3月1日起实施。现就相关内容作如下解读: 一、更新目标基准地价反映地价总体水平与变化趋势,是土地价格的参考,也是
一、政策背景及出台目的根据《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山东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潍坊市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要求,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结合职责权限和本地实际,研究确定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经同级党委同意后向社会公布,并根据实际情况调整。今年4月份,市政府办公室文件印发《市政府2023年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公布了重大行政决策事项6个。其中《潍坊市水利基础设施空间布局规划》,因省规划
一、制定背景党的十九大以来,党中央、国务院大力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提出了“乡村产业振兴、人才振兴、文化振兴、生态振兴、组织振兴”目标。乡村教育是乡村振兴的基础性工程,乡村要振兴,离不开乡村教育的支撑。乡村振兴,教育先行。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构建优质均衡的基本公共教育服务体系的意见》、教育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 财政部《关于实施新时代基础教育扩优提质行动计划
2023年12月26日,潍坊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了《潍坊市海上搜救应急预案》(潍政办字[2023]117号),自公布之日起实施。一、修订背景(一)适应港航经济发展新需要随着潍坊港港口建设的不断推进以及临港经济的发展,潍坊市海域的水上作业活动日渐频繁、船舶流量持续增大,2016年发布的《预案》已不满足港航社会经济发展需要。(二)适应政府机构改革新变化因政府机构改革,原《预案》中涉及到一些单位的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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