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政策背景按照市场监管总局等七部门《以标准提升牵引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行动方案》(国市监标技发〔2024〕34号)和省市场监管局等七部门《山东省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标准提升工作方案》(鲁市监发〔2024〕4号)部署要求,更好发挥标准化的基础性和引领性作用,结合潍坊实际,经市政府同意后,潍坊市市场监管局联合市发改委、市工信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商务局和市应急局七部门出台了《
一、政策背景:山东省医疗保障局印发《关于新增药学类医疗服务项目价格的通知》(鲁医保发〔2024〕10号)文件,新增3项医疗服务价格项目,潍坊市同步新增。 二、政策名称: 《关于新增药学类医疗服务项目价格的通知》(潍医保发〔2024〕21号) 三、政策依据:山东省医疗保障局《关于新增药学类医疗服务项目价格的通知》(鲁医保发〔2024〕10号)
为进一步加强潍坊市居住区绿化管理,规范居住区绿化调整行为,优化绿地结构和景观,营造优美宜居的生活环境,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制定了《潍坊市城市居住区绿化调整实施办法》。现就本办法政策解读如下:一、制定背景随着潍坊市城市绿化工作的不断发展,居住区绿化的调整需要进一步明确和规范,为了更好地贯彻落实《潍坊市城市绿化条例》,规范潍坊市居住区绿化调整工作,我局会同市住建局组织专门力量,
一、政策背景 随着国家土地征收政策紧缩,新增建设用地资源进一步减少,坚持存量规划、深度挖潜,提高现有建设用地的利用和产出水平,推进低效用地再开发,是做好自然资源要素保障、转变发展方式、促进高质量发展的迫切需要,也是一项战略性、长期性的工作,更要求潍坊市进一步强化土地节约集约利用。 二、决策依据依据自然资源部《节约集约利用土地规定》《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进节约集约用地的意见》(鲁政办字〔
一、政策背景及出台目的为推进依法行政和法治政府建设,维护法制统一和政令统一,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根据《山东省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办法》《潍坊市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有关规定,我们组织对市政府现行有效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全面清理。其中,《潍坊市职工医疗保险与生育保险实施办法》(潍政发〔2020〕9号)等10件文件,因上位法或上级政策调整,仅需要对个别内容进行修改,经与有关文件实施部门对接,修改内容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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