沥青期货实物交割流程如下:
1、第一交割日:买方在第一交割日内,向交易所提交所需商品的意向书。内容包括品种、数量及指定交割仓库名或指定沥青厂库名等。卖方在第一交割日内,通过标准仓单管理系统向交易所提交已付清仓储费用的有效标准仓单。
2、第二交割日:交易所分配标准仓单。交易所根据已有资源,按照“时间优先、数量取整、就近配对、统筹安排”的原则进行配对。
3、第三交割日:买方交款、取单。买方应当在第三交割日14:00之前到交易所交付货款并取得标准仓单。卖方收款。交易所应当在第三交割日16:00之前将货款支付给卖方,如遇特殊情况交易所可以延长交割货款给付时间。
4、第四、五交割日:卖方交增值税专用发票,交易所清退其相应的交易保证金。保证金清退和发票事宜,按《上海期货交易所结算细则》中的有关规定处理。
沥青期货进行实物交割的买卖双方应当分别向交易所支付1元/吨的交割手续费。石油沥青期货的实物交割是指期货合约到期时,交易双方通过该期货合约所载商品所有权的转移,了结未平仓合约的过程。
一般来说,到期合约的实物交割地点为交易所指定交割仓库或指定沥青厂库,由交易所另行公告。未到期合约采用期转现方式交割的,其交割地点由期转现双方在期转现的协议上明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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