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或证明),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序号 |
不动产权证书号 |
权利人 |
不动产权利类型 |
不动产单元号 |
不动产坐落 |
备注 |
1 |
鲁(2022)安丘市不动产权第0005754号 |
岳瑞生 |
房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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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丘市汶萃路北侧 壹号公馆住宅楼16#楼东2单元803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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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丘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4年7月23日
遗失声明
岳瑞生因保管不善,将坐落于安丘市汶萃路北侧 壹号公馆住宅楼16#楼东2单元803室,鲁(2022)安丘市不动产权第0005754号不动产证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证作废。
特此声明。联系电话:15265361315
声明人:岳瑞生
2024年7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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