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重大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暂行办法》(发改投资〔2012〕2492号)和《关于印发山东省发展改革委重大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暂行办法的通知》(鲁发改投资〔2014〕471号)等要求,山东省交通规划设计院集团有限公司中标“潍坊至邹城高速公路昌乐联络线工程”社会稳定风险分析工作,现将社会稳定风险分析工作有关事项公示如下:
一、建设项目名称及概要
建设项目概要:本项目路线起自潍坊昌乐县鄌郚镇东北的济潍高速上,设枢纽互通与济潍高速衔接,经鄌郚镇东、红河镇西向南展线,止于大盛镇东,设枢纽互通与规划潍坊至邹城高速连接。
本项目采用双向四车道高速公路技术标准,设计速度120公里/小时,路基宽度27.0米;路线全长23.7公里。全线设大桥9座、中桥8座;互通立交3处(枢纽互通2座、一般互通1座)、分离立交2处、天桥4座;匝道收费站1处。
本项目投资估算约为35.7亿元,建设工期为36个月。
本项目的建设,对进一步完善区域高速路网布局,发挥路网整体效益,改善沿线交通出行环境,便利潍坊、烟台、威海区域向西南方向出行,促进沿线经济社会、乡村振兴和旅游业发展等具有重要意义。
二、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
可能受拟建项目影响较大的居民区、学校、企事业单位等。
三、项目可能存在的影响社会稳定的风险概述
潍坊至邹城高速公路昌乐联络线工程可能产生的影响社会稳定的风险主要有:项目的合法性、合理性遭质疑可能带来的风险;项目的土地征用、拆迁补偿可能带来的风险;项目建设影响到社会团体、村民房屋动迁和安置补偿等可能带来的风险;项目可能造成环境影响的风险;项目施工过程对周边交通产生影响的风险;历史遗留问题等。
四、征求公众意见的具体形式
公众可以在公示期间以信函、电子邮件、电话等方式,向我公司提交口头、电子或书面意见,也可直接到我公司反映意见。发表意见或诉求的公众请注明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以便根据需要反馈。
五、承担社会稳定风险分析工作的单位及联系方式
承担社会稳定风险分析工作的单位:山东省交通规划设计院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济南市高新区天辰路2177号 邮编:25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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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璇
电话:0531-68939983
电子邮箱:sdyghs@163.com(邮件主题请注明:潍坊至邹城高速公路昌乐联络线工程社会稳定风险分析公众意见和诉求)
六、公示时间
自公示之日起,为期七天。
联系电话:152653613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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