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制定背景
党的十九大以来,党中央、国务院大力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提出了“乡村产业振兴、人才振兴、文化振兴、生态振兴、组织振兴”目标。乡村教育是乡村振兴的基础性工程,乡村要振兴,离不开乡村教育的支撑。
乡村振兴,教育先行。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构建优质均衡的基本公共教育服务体系的意见》、教育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 财政部《关于实施新时代基础教育扩优提质行动计划的意见》、《山东省建设全国乡村教育振兴先行区专项工作方案》、《山东省建设全国乡村教育振兴先行区专项工作重点项目清单》等文件要求,全面提升乡村教育质量,加快构建优质均衡的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助力乡村振兴战略实施,结合全市实际,制定专项工作方案。
二、制定依据
依据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构建优质均衡的基本公共教育服务体系的意见》、教育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 财政部《关于实施新时代基础教育扩优提质行动计划的意见》、《山东省建设全国乡村教育振兴先行区专项工作方案》、《山东省建设全国乡村教育振兴先行区专项工作重点项目清单》等文件,结合潍坊实际研究制定。
三、制定过程
近年来,中共中央、国务院、教育部、省政府、省教育厅等相继出台了一系列文件,对乡村教育振兴提出了明确要求。根据国家、省关于乡村教育振兴的的有关文件要求,学习研究外省市做法,立足全市实际,在广泛征求县市区教育部门、部分乡村中小学(幼儿园)校长(园长)、教师、上级教育部门领导、相关专家的意见建议基础上,又征求和吸纳了22个市直部门的意见,进行了反复研究论证。
四、主要内容
《潍坊市建设乡村教育振兴先行区专项工作方案》分为总体要求、重点任务、保障措施3个部分。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发挥教育在乡村振兴中基础性、先导性作用,聚焦“全省一流、全国前列”目标定位,立足潍坊“三个模式”、农业基础强、乡村教育发展势头好等优势,探索可借鉴、可复制、可推广的乡村教育振兴实践路径,打造振兴乡村教育“潍坊样板”。
(二)重点任务
1.实施乡村校园提质扩优工程。优化乡村教育布局,改善学校办学条件,加快城乡融合发展,强化县域高中建设,提升校园文化内涵。
2.实施课程教学改进工程。培育多彩乡村课程,改进课堂教学模式,发挥教研引领作用,提高教学信息化水平,开展教育质量监测。
3.实施乡村全环境立德树人工程。突出德育工作实效,提升家庭教育水平,完善多元育人机制,落实乡村学生关爱。
4.实施人才强师强教工程。强化校长队伍建设,提升教师专业素养,激发教师发展动力,加大教师关爱力度。
5.实施现代治理体系构建工程。优化学校治理结构,深化管理体制改革,优化惠民服务机制,发挥产教融合优势,提升公共服务水平。
(三)保障措施
1.完善领导机制。将乡村教育振兴先行区建设作为推进乡村振兴重点任务,市级建立工作推进机制,编制重点项目清单。县(市)制定专项工作方案,不断加大保障力度,务求工作实效。
2.坚持试点先行。坚持全域推进、试点先行,设立市级乡村教育振兴试点项目,实行县(市)主动认领与市级统筹相结合,培育创新成果。
3.加大保障力度。严格落实县级政府财政投入主体责任,加大对乡村中小规模学校的经费支持力度,对不足100人的学校按100人核定公用经费;对超过100人不足200人的学校按200人核定公用经费。严格落实乡村公办幼儿园生均公用经费和普惠性民办幼儿园生均补助经费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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