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重大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暂行办法》(发改投资〔2012〕2492号)和《关于印发山东省发展改革委重大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暂行办法的通知》(鲁发改投资〔2014〕471号)等要求,山东省交通规划设计院集团有限公司中标“潍坊至邹城高速公路潍坊至沂源段工程”社会稳定风险分析工作,现将社会稳定风险分析工作有关事项公示如下:
一、建设项目名称及概要
建设项目名称:潍坊至邹城高速公路潍坊至沂源段工程 联系电话:15265361315
建设项目概要:本项目路线起自潍坊安丘市西南,设置白芬子枢纽互通,与潍青高速、潍日高速相连,向西经辉渠镇北、红沙沟镇南、大盛镇南,于蒋峪镇南与长深高速交叉,继续向西经沂山风景区北、临朐凤凰谷森林公园南,于九山镇北跨越弥河,穿越薰衣草小镇,止于沂源县悦庄镇东临临高速交叉。
本项目全线采用双向四车道高速公路技术标准,设计速度120公里/小时,路基宽度27.0米;主线全长85.4公里,全线设特大桥1座、大桥30座、中桥5座;隧道4座、互通立交7座(枢纽互通3座、一般互通4座)、分离立交16座、天桥41座;服务区2处、养护工区1处、桥隧监控通信站1处、桥隧养护管理站1处、匝道收费站4处。
本项目投资估算约为124.6亿元,建设工期为36个月。
本项目的建设,对完善全省高速公路网布局,改善沿线交通运输环境,提高道路服务水平,促进沿线经济社会、乡村振兴和旅游业发展等具有重要意义。
二、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
可能受拟建项目影响较大的居民区、学校、企事业单位等。
三、项目可能存在的影响社会稳定的风险概述
潍坊至邹城高速公路潍坊至沂源段工程可能产生的影响社会稳定的风险主要有:项目的合法性、合理性遭质疑可能带来的风险;项目的土地征用、拆迁补偿可能带来的风险;项目建设影响到社会团体、村民房屋动迁和安置补偿等可能带来的风险;项目可能造成环境影响的风险;项目施工过程对周边交通产生影响的风险;历史遗留问题等。
四、征求公众意见的具体形式
公众可以在公示期间以信函、电子邮件、电话等方式,向我公司提交口头、电子或书面意见,也可直接到我公司反映意见。发表意见或诉求的公众请注明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以便根据需要反馈。
五、承担社会稳定风险分析工作的单位及联系方式
承担社会稳定风险分析工作的单位:山东省交通规划设计院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济南市高新区天辰路2177号 邮编:250000
联系人:张璇 电话:0531-68939983
电子邮箱:sdyghs@163.com(邮件主题请注明:潍坊至邹城高速公路潍坊至沂源段工程社会稳定风险分析公众意见和诉求)
六、公示时间
自公示之日起,为期七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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