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依法撤销东营正和进出口有限公司变更登记决定书
东审批撤字〔2024〕第2-1号
被撤销登记企业名称:东营正和进出口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注册号):91370500MA93AT229K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李光朋
住所(住址):山东省东营市东营区南一路280号联系电话:15265361315
经营范围:装饰建材、纺织原料及产品、服装、工艺品、日用品、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品)、文具、机械设备的进出口业务及销售。
官网:www.baixinren.com
2024年5月20日,申请人李光朋向东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投诉,东营正和进出口有限公司于2008年8月1日申请企业变更登记时,李光朋在其不知情的情况下,被冒名登记为该公司股东、法定代表人,2024年5月22日东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正式立案调查。
东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经调查认定事实成立,公告期内无利害关系人提出异议,并将《关于“李光朋反映其身份证被冒用注册公司”调查终结报告》推送我局,建议我局对东营正和进出口有限公司依法作出撤销变更登记。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六十九条第二款、《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第四十条第二款规定以及《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做好撤销冒用他人身份信息取得公司登记有关工作的通知》的相关规定,我局决定依法撤销2008年8月6日东营正和进出口有限公司变更登记。
如对本决定持有异议,可以自收到本通知后六十日内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的规定,向东营市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委员会办公室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收到本通知后六个月内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的规定,直接向东营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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