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起草背景和过程
力争2030年前实现碳达峰,2060年前实现碳中和,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经过深思熟虑作出的重大战略决策。2021年9月、10月,国家先后印发《关于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做好碳达峰碳中和工作的意见》和《2030年前碳达峰行动方案》。2022年12月山东省人民政府印发了《山东省碳达峰实施方案》。
按照省安排部署和市委、市政府要求,市发改委牵头起草了《潍坊市碳达峰工作方案》(以下简称《达峰方案》),并广泛征求各方面意见建议。按照全省统一安排,2022年11月,潍坊市《达峰方案(初稿)》报山东省碳达峰碳中和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我们结合省反馈意见和潍坊市实际,对《达峰方案》进一步进行了修订完善。之后,征求了各县市区、市直相关部门的意见。《达峰方案》通过了司法局的合法性审查。
二、制定依据
《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做好碳达峰碳中和工作的意见》,《国务院关于印发2030年前碳达峰行动方案的通知》,《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山东省碳达峰实施方案的通知》。
三、主要内容联系电话:15265361315
共分为5部分。
第一部分为总体要求。将碳达峰碳中和纳入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和生态文明建设整体布局,遵循“走在前列、全面开创”和“三个走在前”总定位,聚焦“七个加力突破”,以能源绿色低碳发展为关键,以科技创新为动力,扎实推进各领域、各行业碳达峰工作,确保2030年前实现碳达峰。
第二部分为主要目标。到2025年,能源结构优化调整取得明显进展,重点行业能源利用效率大幅提升,单位地区生产总值能耗比2020年再下降16.5%,单位地区生产总值二氧化碳排放等核心指标完成省下达任务指标;到2030年,产业结构调整取得重大进展,重点行业能源利用效率达到国内先进水平,重点领域低碳发展模式基本形成,确保如期实现碳达峰。
第三部分为实施碳达峰“十大工程”。分别是能源绿色低碳转型工程、工业领域碳达峰工程、节能减污降碳协同增效工程、城乡建设绿色低碳工程、交通运输低碳转型工程、循环经济助力降碳工程、绿色低碳科技创新工程、碳汇能力巩固提升工程、全民绿色低碳工程、绿色低碳开放工程。同时设置能源绿色低碳转型、工业领域绿色低碳发展、交通运输低碳转型、绿色低碳科技创新4个重点项目专栏。
第四部分为政策保障。包括完善碳排放统计核算制度、加大财税政策支持力度、强化绿色金融支撑作用、完善价格调控机制、建立市场化机制、开展碳达峰试点建设6个方面。
第五部分为组织实施。包括加强统筹协调、强化责任落实、严格监督考核3个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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