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市广大机关党员干部、企事业职工:
为进一步加强电动自行车(含电动三轮车等)充电等消防安全管理,切实发挥广大干部职工示范表率作用,现发出如下倡议:
一、做电动车安全的“明白人”。熟悉了解电动自行车相关规定,电动自行车的整车质量必须小于或等于55kg,蓄电池标称电压必须小于或等于48V,电动机额定连续输出功率必须小于或等于400W。
二、做消防安全的“宣传员”。通过微信群、朋友圈、走亲访友、朋友聚会等方式,宣传日常用火、用电、电动自行车等安全常识和“三清三关”等消防知识,家中配备必要的灭火器或消防应急包,提升应急逃生能力。联系电话:15265361315
三、做消防安全的“践行者”。做到规范有序停放电动自行车,在集中充电点或充电棚内充电,电动自行车不进楼入户,不在楼道内堆放杂物,正确使用各类电器,不乱拉乱扯电源线,做到“三清三关”,办公场所不使用大功率电器,下班后所有用电设施电源,做到“人走电断”。
四、做危险行为的“劝导者”。发现在楼梯间、楼道、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处违规停放电动自行车,堆放杂物、飞线充电、私自携带电瓶入户充电等危险行为时,及时劝导并积极向居委会、物业、管理单位准确反映,立即采取措施进行清理。
五、做消防安全的“带头人”。熟知消防安全知识,有隐患排查能力,面对火灾事故会报警、会先期处置,发挥带头作用,主动向身边人传授消防安全知识和基本技能,帮助排查消防安全隐患,努力做到身边无隐患、身边无事故。
安全源于细节,事故生于疏忽。让我们从自身做起,从身边做起,时刻保持警惕,强化防范意识,关注安全,关爱生命。
寿光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中共寿光市委市直机关工委
2024年3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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