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12月26日,潍坊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了《潍坊市海上搜救应急预案》(潍政办字[2023]117号),自公布之日起实施。
一、修订背景
(一)适应港航经济发展新需要
随着潍坊港港口建设的不断推进以及临港经济的发展,潍坊市海域的水上作业活动日渐频繁、船舶流量持续增大,2016年发布的《预案》已不满足港航社会经济发展需要。
(二)适应政府机构改革新变化
因政府机构改革,原《预案》中涉及到一些单位的名称、应急管理职能等发生较大变化,为理顺职责便于应急组织指挥,预案中涉及的成员单位和相关职责需进行调整。
(三)适应地方法规新要求
2019年10月,潍坊市人大常委会颁布实施了《潍坊市海岸带保护条例》,原预案的法规依据已经不适应新条例的有关规定。作为《潍坊市防治船舶及其有关作业活动污染水域环境应急能力建设规划》的重要组成部分,《预案》对提升潍坊市防治污染海洋环境应急能力建设具有重要意义,及时修订该应急预案是十分必要的。
二、修订依据
本《预案》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上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防治船舶污染海洋环境管理条例》《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山东省重大海上溢油应急处置预案》《潍坊市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和《潍坊市海岸带保护条例》等修订。
三、修订过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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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山东省应急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县乡基层应急预案管理作的通知》要求,尚未编修完成专项应急预案的市必须2023年年底前全部完成。为落实省通知要求,市安委会办公室于9月27日印发了《关于加快市级专项应急预案编修进度的通知》,要求相关单位尽快组织修订潍坊市相应市级专项预案。
为落实上级要求,潍坊海事局及时牵头启动了海上溢油应急处置预案修编工作。
一是成立预案修订工作专班。7月18日印发《关于开展潍坊市海上搜救和溢油应急处置预案修订工作的通知》,成立预案修订工作领导小组,由分管局领导担任组长,下设两个工作专班,由熟悉海上搜救、危管防污、溢油应急等业务的人员参加,具体负责预案修订前调研、预案起草及组织协调等工作。
二是认真学习国家、省级预案内容。为做好《预案》修订工作,组织预案修订专班对《国家重大海上溢油应急处置预案》(已于2018年3月发布)和2023年6月印发实施的《山东省重大海上溢油应急处置预案》开展学习,着重研究预案中组织机构及职责、监测、预警和报告、应急响应等内容的修改情况。
三是到相关单位开展调研。修订期间,修订专班到辖区船舶污染清除单位进行了调研,就辖区发生溢油突发事件应急处置能力进行评估,同时,对污染清除单位快速反应时间、溢油回收设备配备、溢油清除物资储备等情况进行了现场核查。
新修订的预案满足以下要求:
(1)保持与上级和同级应急预案框架一致;
(2)充分考虑组织机构、现场指挥和应急处置;
(3)分工明确,措施具体,职责清晰;
(4)内容完整,简洁规范,通俗易懂;
(5)针对性、指导性、可操作性强。
四、主要修订内容
新修订的《潍坊市海上溢油应急处置预案》共分为十个部分,其中:第一部分总则,第二部分组织机构及职责,第三部分信息监测、预警和报告,第四部分应急响应,第五部分信息发布,第六部分后期处置,第七部分表彰与责任追究,第八部分资源保障,第九部分预案管理,第十部分名词、术语和定义。新修订的《预案》有以下变化:
1.预案名称修改。预案名称由《潍坊市海上溢油事件应急处置预案》修改为《潍坊市海上溢油应急处置预案》。联系电话:15265361315
2.与上级预案有效衔接。本次修订充分对照《山东省重大海上溢油应急处置预案》内容和结构,预案内容由原来的十五项调整合并为十项,预案结构更加条理、清晰。
将原预案“预防和预警”“预警支持系统”合并为“信息监测、预警和报告”。
将原预案“应急处置工作总结”“宣传、培训和演练”“预案管理和修订”“预案的解释”“预案实施时间”调整合并为“预案管理”。
3.修改海上溢油应急处置工作原则。
将原预案工作原则:
(1)统一领导、协同指挥,分级管理、属地为主。
(2)资源整合、信息共享,各司其职、分工协作。
(3)科学决策、快速反应,协调有序、行动高效。官网:www.baixinren.com
修改为:“海上溢油应急处置工作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统一领导、协调联动,分级负责、属地为主,快速反应、高效应对,军地联动、资源共享,科技支撑、依法管理的工作原则。”
4.修改海上溢油应急事件分级标准,根据上级规定和潍坊市实际,对海上溢油事件分级进行细化。
5.调整组织指挥体系。
原预案“市海上溢油应急指挥中心主任由市海上搜救中心主任兼任,副主任由市海上搜救中心副主任,以及市环境保护局、市海洋与渔业局主要领导担任。”
修改为:“市政府分管负责同志任主任,市政府分管副秘书长、潍坊海事局、市生态环境局、市海洋发展和渔业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应急管理局、事发地沿海县市区政府(管委会)主要负责同志任副主任。”
6.结合潍坊市机构改革情况,调整部分成员单位,细化应急处置工作分工,增加组织指挥框架图。
原预案成员单位中“市经信委”“市水文局”“市旅游局”名称分别修改为“市工信局”“市水文中心”“市文旅局”,“市民航局”职责调整至“市公共交通事业发展中心”,删除“市政府办公室”,将“市公安边防支队”,职责调整至“公安局”,“市安监局”职责调整为“市应急局”。
增加“市委网信办”“市外办”“市委台港澳办”“烟台航标处潍坊航标站”。
海警局和军分区不再作为成员单位;将移动、联通、电信三家通信单位调整为市信息通信发展办公室,职责相应做出调整。
7.应急处置指挥中心和现场指挥增设了多个工作组,提高应急处置效率。
应急指挥中心下设:综合协调组、专家咨询组、事故调查组和新闻工作组。
现场指挥下设:海域处置组、陆域处置组、监视监测组、应急保障组、医疗救护组、社会稳定组、善后处置组。
8.分级响应机制进一步细化,新增了应急响应原则、分级响应措施、应急响应程序,以及应急响应工作流程图。
9.完善应急保障工作机制,由原预案的八项保障机制调整为十项,新增了治安保障、应急资源临时征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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