沥青期货卖方应在最后交易日后五个工作日内提交增值税发票,具体如下:
1.实物交割:卖方应在最后交易日后五个工作日内提交增值税专用发票。买卖双方在当日14:00之前办妥标准仓单、增值税专用发票、货款等交割事宜的,交易所当日即清退其相应的交割部位保证金;当日14:00后办妥的,交易所将在下一交易日结算时清退交割部位保证金;联系电话:15265361315
2.期转现交割:卖出方应在办理期转现手续后七日内向交易所提交增值税专用发票。如卖方在14:00之前交付增值税专用发票的,经复核无误后,交易所退付卖方相应的保证金。如在14:00后交付的,交易所在下一交易日结算时清退相应的保证金。交易所在收到卖方增值税专用发票的下一个工作日内向买方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未按时提交增值税发票的,按《上海期货交易所结算细则》中的有关规定处理。
公司名称 | 期货手续费加一分 |
公司地址 | 期货保证金+0 |
电话微信 | 1526-536-1315 |
扫码添加客服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