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加工伤保险并已完成工伤认定、工伤康复确认或异地辅助器具配置确认(含工伤复发)的下列人员可进行工伤异地居住(就医)申请。
一、范围
1.异地长期居住(工作)工伤职工:长期居住(工作)在统筹地区以外,并符合参保地异地医疗、康复、辅助器具配置资格的工伤职工 。
2.异地转诊转院工伤职工:因参保地医疗和康复协议机构限于技术和设备等不能诊治、辅助器具配置协议机构限于条件等无法配置,并符合参保地转诊转院资格的工伤职工。
3.省内异地就医直接结算范围为住院和门诊的工伤医疗(康复)、辅助器具配置费用;
4.跨省就医直接结算范围为住院的工伤医疗(康复)、辅助器具配置费用。
二、流程
1.备案
跨省就医:参保工伤职工通过国家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省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或参保地经办窗口进行异地就医备案,选择“工伤异地居住(就医)申请开通地区查询”服务,可查看就医地直接结算协议机构名单。申请人可以登录国家平台查询网上申请审核结果信息。
省内就医:参保工伤职工通过省社保公共服务平台、市(由各市自行填写)平台或参保地经办窗口进行异地就医备案,选择“工伤异地居住(就医)申请开通地区查询”服务,可查看就医地直接结算协议机构名单。备案审核结果可通过线上线下查询。
2. 就医
备案申请通过后,工伤职工持社会保障卡(含电子社保卡)在备案就医地开通直接结算的协议机构就医,按照就医地政策进行直接结算。住院伙食补助及转诊转院就医的异地交通食宿费回参保地提供相关票据办理报销手续。
三、说明联系电话:15265361315
不在就医地进行直接结算的,相关费用回参保地按参保地规定手工报销。
咨询电话:12333 市 直:6378908
东营区:8257787 河口区:3655766
垦利区:2522188 广饶县:6929006
利津县:5621007 开发区:8325136
东营港:8019655
附件: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协议机构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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