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塞尔维亚共和国政府自由贸易协定》2024年7月1日正式生效实施。7月20日,东营海关为山东恩科化工有限公司一批价值超90万元的磷酸三丁酯签发了中塞自贸协定原产地证书。这是该协定生效后,东营海关签发的辖区首份中塞自贸协定原产地证书。
“协定生效后,磷酸三丁酯在塞尔维亚的关税税率直接降至零关税,凭借海关签发的原产地证书,这批产品可获得约9000元的关税减让,企业全年预计减让关税超5万元。通过协定,塞方客户降低了成本,我们的产品提高了国际竞争力。”山东恩科化工有限公司经理马光钦说。
中国—塞尔维亚自贸协定是中国与中东欧国家签署的首个自贸协定,也是中国对外签署的第22个自贸协定。根据该协定,中塞两国将分别对90%的税目相互取消关税,其中超过60%的税目将在协定生效后立即取消,双方最终零关税税目的进口额比例均为95%左右。(记者 张振 通讯员 杨英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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