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或证明),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序号 |
不动产权证书号 |
权利人 |
不动产权利类型 |
不动产单元号 |
不动产坐落 |
备注 |
1 |
0086457 |
陈秀英、杨志明 |
房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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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丘市商场路东首南侧 9号楼东2单元504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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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丘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期货开户手续费加一分
2024年8月02日
遗失声明
联系电话:15265361315
陈秀英、杨志明因保管不善,将坐落于安丘市商场路东首南侧 9号楼东2单元504室,0086457号不动产证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证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陈秀英、杨志明
2024年8月0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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