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制定依据
《潍坊市人民政府规章制定程序规定》
二、制定目的
增强政府立法工作的科学性和有效性,提高立法质量和效率。
三、制定过程
为做好立法计划编制工作,2023年11月,我们向各县市区政府、市政府各部门、政府立法专家库成员、基层立法联系点及社会公众公开征集立法建议项目。2024年2月,组织有关部门对建议项目进行筛选论证,共确定4个列入政府规章计划的建议项目,并根据市人大常委会地方性法规立法计划,确定2个地方性法规项目。项目确定后,我们分别征求了各部门,市政府各副市长意见,并向省司法厅进行了汇报,均未提出修改意见。
四、主要内容
《潍坊市人民政府2024年立法工作计划》共6个立法项目,包含2个地方性法规项目和4个政府规章项目。
(一)地方性法规项目(2件)
按照市人大常委会立法工作安排,《潍坊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条例草案》《潍坊市大树保护规定草案》是根据市人大常委会立法工作安排,需经市司法局审查,以市政府议案形式提请审议的地方性法规项目。
(二)政府规章项目(4件)
1.年内完成的重点项目2件
(1)《潍坊市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办法》
现制现售饮用水作为近年来新兴的供水方式,已逐渐成为日常生活饮用水的重要来源方式之一。但现制现售饮用水作为游离于桶装水和生活饮用水之外的新业态,目前国家、省尚未出台现制现售饮用水的监管依据和标准,致使现制现售饮用水行业监管存在问题突出、群众投诉多、社会关注度高。拟制定出台监督管理办法,重点对现制现售水的经营主体、卫生标准、监督管理等作出规定,确保人民群众喝上安全放心的饮用水。
(2)《潍坊市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监督管理办法》
行政规范性文件监管工作一直是法治建设督察的重要内容,去年省政府出台规章《山东省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监督管理办法》,但潍坊市于2019年印发的《潍坊市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效力层级较低,部分规定与上位法不符,且有效期即将届满,为适应新形势要求和实际工作需要,有必要立法予以修改完善。
2.调研项目和评估项目各1件
通过对立法建议项目论证研究,将《潍坊市河道管理办法》确定为政府规章调研项目。根据规章评估相关规定,将《潍坊市市区公共自行车管理办法》确定为政府规章评估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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