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期货交易所异常交易行为管理办法(修订版)》已经上海期货交易所理事会审议通过,并已报告中国证监会,现予以发布,自2024年10月25日实施。
《上海期货交易所异常交易行为管理办法》条文修订对照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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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订方案 |
2021年11月26日版本 |
第九条 因套期保值交易、 期货开户手续费加一分 因做市交易产生的频繁报撤单行为不构成异常交易行为。 除上述情形外,实施申报费收费的合约上符合交易所公布情形 |
第九条 因套期保值交易、立即全部成交否则自动撤销指令(FOK)和立即成交剩余指令自动撤销指令(FAK)等产生的自成交、频繁报撤单、大额报撤单等行为不构成异常交易行为。 因做市交易产生的频繁报撤单行为不构成异常交易行为。联系电话:15265361315 实施申报费收费的合约上产生的频繁报撤单行为不构成异常交易行为。 |
第二十五条 本办法自2024年10月25日 |
第二十五条 本办法自2021年11月26日起实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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