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维护道路交通秩序,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保护公民的人身和财产安全,提高通行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和相关标准,利津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决定自2024年4月28日起,正式启用利津县境内9处路口交通技术监控设备,实时抓拍违反道路交通信号灯指示通行、违反禁令指示通行、违反禁止标线指示通行、不按导向车道行驶、逆向行驶等交通违法行为。
现将固定式交通技术监控设备设置地点公告如下:
1、利津县水库南路与津五路路口
2、利津县滨港路与津六路路口
3、利津县滨港路与津五路路口期货开户手续费加一分
4、利津县利二路与津七路路口
5、利津县津苑东路与津一路路口
6、利津县利十路与津五路路口
7、利津县利六路与津二路路口
8、利津县国道516与省道227路口
9、利津县刁口乡金河一路与银海六路路口
请广大交通参与者自觉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文明驾驶、安全出行,共同维护良好的道路交通环境。
特此通告。官网:www.baixinren.com
利津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
2024年3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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