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出台目的
天然卤水是潍坊市特色优势矿产资源,是现代海洋化工产业的基础原料。合理开发利用天然卤水资源,不仅为化工企业提供原材料,还能有效降低土壤盐碱度,改善当地生态环境。为完善新形势下天然卤水资源保护监督措施,进一步推进天然卤水资源合理开发和可持续利用,我们研究起草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天然卤水资源保护监督工作的通知》。
二、出台背景
2022年10月2日,习近平总书记给山东省地矿局第六地质大队全体地质工作者的回信中指出,矿产资源是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物质基础,矿产资源勘查开发事关国计民生和国家安全。为加强天然卤水等重点矿种管理,2008年,市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切实加强重点矿种管理的意见》(潍政办字〔2008〕99号),对天然卤水管理提出相关要求。因国家矿业政策发生变化,该文件已于2023年废止。前期,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组织专班到滨海、寿光、昌邑3个天然卤水资源分布集中的地区进行现场调研。在此基础上,坚持问题导向,从加强资源储量管理、实施开采总量控制、优化开发利用布局、推进绿色矿山建设等方面提出新要求,研究起草了该通知。
三、主要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实施细则》《潍坊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印发潍坊市地热、矿泉水和天然卤水矿绿色矿山建设评价指标的通知》(潍自然资字〔2023〕64号)等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要求,结合潍坊市天然卤水保护监督工作实际,制定该通知。
四、主要内容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立足天然卤水资源禀赋优势,坚持保护优先、节约集约的原则,统筹资源开发与生态环境保护,构建“政府主导、部门协作、企业参与”的长效监管机制,助力潍坊市海洋经济高质量发展。
1.加强资源储量管理。压实天然卤水企业主体责任,加强天然卤水资源储量动用日常记录。根据天然卤水资源开发利用情况,定期开展全面调查评价工作,建立标准化监测井监测制度,为天然卤水资源的合理开采和保护提供基础数据支撑。
2.强化开采总量控制。落实年度开采总量控制指标,新设天然卤水采矿权要在符合矿产资源总体规划、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生态保护红线及相关产业政策要求基础上,还要在总量控制指标范围内做好必要性、合理性论证与风险评估。
3.规范溴盐联产制度。严格执行溴盐联产、冬季停产制度,对现有矿山溴素证载产能、盐场面积配套情况进行再梳理。同时,在新出让天然卤水采矿权、现有天然卤水企业申请扩大生产规模时要组织做好论证;因占用、拆迁等因素导致配套盐田不足的,要同步压减溴素产能。
4.优化开发利用布局。要以矿产资源总体规划布局为指导,进一步优化天然卤水开发利用布局。加强开采影响半径研究,科学设置开采井。鼓励具备条件的矿业权依法进行整合,进一步提升矿山规模化、集约化、智能化水平。
5.提高资源综合利用水平。鼓励天然卤水企业通过技术工艺改造、调整结构、升级产业,不断提高天然卤水综合利用水平。继续深挖资源潜力,最大限度提高产品附加值。鼓励发展海卤水综合利用,推动海水综合利用产业发展。
6.推进绿色矿山建设。压实天然卤水企业绿色矿山建设主体责任,督导天然卤水企业持续加大投入力度,提升天然卤水办矿水平。同时,加强入库绿色矿山动态监管,既要守住绿色矿山标准,又要不断规范提升。
7.加强组织实施。相关市、区政府要加强天然卤水开发利用和出让管理的组织领导,各相关部门要进一步明确职责分工,形成监管合力,共同维护天然卤水资源开发利用秩序。
五、落实举措
一是自然资源、工信、公安、生态环境、海渔、应急等部门要进一步明确职责分工,共同推动溴盐联产、总量控制、生产能力管控等制度落实落地。二是建设标准化监测井及配套设施,构建天然卤水监测网络,对各地区天然卤水水位、浓度、出水量变化情况实施长期观测,力争实现天然卤水资源可持续开发利用。三是各相关市、区要根据矿山产能,结合天然卤水浓度变化对溴盐配套情况进行再梳理,确保溴盐联产制度落到实处。四是严格落实《通知》要求,按计划、分步骤推进天然卤水绿色矿山建设。同时,督导天然卤水企业加大绿色矿山建设投入,不断优化提升绿色矿山建设质量。
扫码添加客服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