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潍坊市人社局会同市教育局、财政局、商务局、卫健委、税务局联合转发了省人社厅等7部门关于印发《超龄人员和实习学生等特定从业人员参加工伤保险办法(试行)》的通知(以下简称“《试行办法》”)。《试行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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