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我中心收到青岛中外运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报送的相关申请材料。根据《上海国际能源交易中心交割细则》等有关规定,经研究决定: 一、同意青岛中外运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20号胶期货交割仓库核定库容由4万吨增加至7万吨,启用库容由4万吨增加至7万吨。 二、自公告之日起,青岛中外运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应按调整后的库容开展20号胶期货交割仓库的各项业务,严格执行有关规定,加强管理,确保交割仓库业务的正常有序
近日,我中心收到厦门象屿速传供应链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报送的相关申请材料。根据《上海国际能源交易中心交割细则》等有关规定,经研究决定: 一、同意厦门象屿速传供应链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成为我中心20号胶期货交割仓库。 二、自公告之日起,同意厦门象屿速传供应链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位于山东省青岛前湾保税港区月湾路33号仓库作为20号胶期货存放点,核定库容2.5万吨,启用库容2.5万吨。 各有关单位应高度重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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