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 月 23 日(星期二)上午,天津市宝坻区投资促进局副局长石瑶等一行 5 人,到安丘市京业汇-CostcoPet(潍坊)宠物产业工园、农发集团考察学习。市政府办公室三级调研员郭伟,市投资合作促进中心主任李静静 陪同参观考察。
7 月 23 日(星期二)上午,天津市宝坻区投资促进局副局长石瑶等一行 5 人,到安丘市京业汇-CostcoPet(潍坊)宠物产业工园、农发集团考察学习。市政府办公室三级调研员郭伟,市投资合作促进中心主任李静静 陪同参观考察。
一、政策背景:山东省医疗保障局印发《关于新增药学类医疗服务项目价格的通知》(鲁医保发〔2024〕10号)文件,新增3项医疗服务价格项目,潍坊市同步新增。 二、政策名称: 《关于新增药学类医疗服务项目价格的通知》(潍医保发〔2024〕21号) 三、政策依据:山东省医疗保障局《关于新增药学类医疗服务项目价格的通知》(鲁医保发〔2024〕10号)
一、政策背景 随着国家土地征收政策紧缩,新增建设用地资源进一步减少,坚持存量规划、深度挖潜,提高现有建设用地的利用和产出水平,推进低效用地再开发,是做好自然资源要素保障、转变发展方式、促进高质量发展的迫切需要,也是一项战略性、长期性的工作,更要求潍坊市进一步强化土地节约集约利用。 二、决策依据依据自然资源部《节约集约利用土地规定》《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进节约集约用地的意见》(鲁政办字〔
一、政策背景及出台目的为推进依法行政和法治政府建设,维护法制统一和政令统一,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根据《山东省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办法》《潍坊市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有关规定,我们组织对市政府现行有效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全面清理。其中,《潍坊市职工医疗保险与生育保险实施办法》(潍政发〔2020〕9号)等10件文件,因上位法或上级政策调整,仅需要对个别内容进行修改,经与有关文件实施部门对接,修改内容已
为促进城市绿化事业发展,强化绿地保护,发挥永久性绿地的生态、景观和社会效益,根据《城市绿化条例》《山东省城市绿化管理办法》《潍坊市城市绿化条例》等法规规章,结合潍坊市实际,制定了《潍坊市永久性绿地保护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现就本办法政策解读如下:一、制定背景随着潍坊市城市绿化工作的不断推进和持续提升,永久性绿地这一稀缺资源的划定和保护管理,需要进一步加强,迫切需要制定一部有操作性的地方性
一、制定背景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文化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文化和旅游工作的重要论述,推动全市旅游住宿业高质量发展,努力打造国家级休闲旅游城市,加快建设实力强品质优生活美的更好潍坊,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促进全省旅游住宿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的通知》(鲁政办字〔2023〕83号)有关要求,制定此政策措施。二、起草依据依据《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促进全省旅游住宿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的通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要求和省自然资源厅部署,潍坊市完成了新一轮城区土地级别调整与基准地价更新工作。城区基准地价更新成果已经市政府批准,市政府办公室印发了《关于公布潍坊市城区土地级别调整与基准地价更新成果的通知》(潍政办发〔2024〕1号),于3月1日起实施。现就相关内容作如下解读: 一、更新目标基准地价反映地价总体水平与变化趋势,是土地价格的参考,也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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