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相关规定:“建设单位向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前,应当通过网络平台,公开拟报批的环境影响报告书全文和公众参与说明。”现将《寿光市海盟化工有限公司年产300吨3-氨基-2-噻吩甲酸甲酯、200吨N-甲基丙二酸单乙酯单酰胺(改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和《寿光市海盟化工有限公司年产300吨3-氨基-2-噻吩甲酸甲酯、200吨N-甲基丙二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国务院令第253号文《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规定和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的要求,为充分了解年产45吨抗抑郁药中间体项目周边社会各界对该项目的意见,更好做好该项目环境保护工作,现对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进行报批前信息公告。 一、项目概况 建设单位:寿光市海盟化工有限公司 项目名称:年产45吨抗抑郁药中间体项目 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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