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高新区管委会,双王城生态经济发展中心,各部门、单位,各国有企业: 《寿光市集体建设用地和集体农用地基准地价》已经寿光市政府常务会议研究同意,现予公布,自2024年2月17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7年2月16日。 寿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1月17日 (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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