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办发〔2024〕33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政府采购领域“整顿市场秩序、建设法规体系、促进产业发展”三年行动方案(2024—2026年)》已经国务院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国务院办公厅 2024年6月29日 (此件公开发布) 政府采购领域“整顿市场秩序、建设法规体系、促进产业发展”三年行动方案(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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