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燃气经营企业: 《关于寿光市城镇居民生活用气阶梯价格制度有关事项的通知》(寿发改物价字〔2020〕247号),有效期至2023年12月31日,为保持政策的连续性,根据原山东省物价局《关于贯彻落实国家发展改革委发改价格﹝2014﹞467号文件建立健全居民生活用气阶梯价格制度的通知》(鲁价格一发﹝2014﹞89号)相关规定,现将寿光市城镇居民阶梯气价制度有关事项重新公布如下: 一、气量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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