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维护道路交通秩序,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保护公民的人身和财产安全,提高通行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和相关标准,利津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决定自2024年4月28日起,正式启用利津县境内9处路口交通技术监控设备,实时抓拍违反道路交通信号灯指示通行、违反禁令指示通行、违反禁止标线指示通行、不按导向车道行驶、逆向行驶等交通违法行为。现将固定式交通技术监控设备设置
扫码添加客服微信